1.投標人要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或國家電監會承裝、承修和承試電力設施許可證五級及以上資質的企業;
2.項目負責人要求:具有在本單位注冊的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或具有高壓類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或高壓操作證(或特種作業操作證-高壓電工作業);投標企業資質為國家電監會承裝、承修和承試電力設施許可證資質的項目負責人可以為具有高壓類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或高壓操作證(或特種作業操作證-高壓電工作業)的人員擔任。若投標企業資質為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資質),項目負責人必須為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
3.信譽要求:投標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標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
②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派項目負責人近三年被人民檢察院列入行賄犯罪檔案的;
③投標人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
④投標人被稅收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國”網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嚴重失信行為的;
⑥被滁州市縣兩級各行業主管部門及公管部門取消在一定期限內的投標資格且在取消期限內的;
⑦被滁州市縣兩級公管部門記入不良行為記錄或者信用信息記錄,且在披露期內的;
⑧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或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被縣級及以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限制投標資格且在限制期限內的。
4.投標人所屬分公司、辦事處等分支機構存在第3條信譽要求①-⑧項情形之一的,?接受□拒絕 投標人投標。
備注:第3、4條按照附件1“關于聯合懲戒失信行為加強信用查詢管理的通知”查詢或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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